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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什麼人適合接受減重代謝手術?

作者:曹連誠




什麼樣的人適合、或者說是可以接受減重代謝手術?

這個問題,其實可以分成兩個層面:
第一,就是怎樣的條件之下,健保可以給付減重代謝手術?
第二,就是如果不談健保,怎樣的身體狀態,接受減重代謝手術後,可以改善身體的健康?




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,目的是為了維持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健康,讓大部分的人免於因傷病而無法工作,造成整體社會的勞動損失;且在疾病早期時就給予醫療支援,免得造成後續更多的醫療成本支出。
符合健保的減重代謝手術條件的話,手術前的門診、檢查,手術中的麻醉、手術費,以及手術後的病房費、護理費、藥費等,健保都有給付。但是手術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,以及高階的手術設備(如3D影視系統、機器人手臂等)還是需要患者自費的。

而健康指引(guidelines)則是界定出在某個BMI之上接受減重代謝手術,可
以避免個人將來因體重或代謝問題,而導致更多的健康損失、甚至因此而死亡的機會。
滿足國際認可的健康指引的條件,不見得是健保認定的可以給付的範圍,因此有可能會需要自行支付所有相關的費用。



目前全世界最通用的評估是否有體重問題的標準,都是用身體質量指數(body mass index, BMI)作為判斷的依據。台灣的標準,BMI 27~30公斤/公尺平方(後略)是輕度肥胖,BMI 30~35是中度肥胖,而BMI 35以上是重度肥胖。


健保規定的主要條件是:(1)BMI 40以上,或是(2)BMI 35以上,但合併有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呼吸暫停症候群等高危險併發症的人,可以接受減重代謝手術。


同時還有一些附加的次要條件:年齡在18~55歲之間,而且之前已經接受非手術治療半年以上,並且不是因為其他新陳代謝的原因(甲狀腺低下、腎上腺素異常等)造成的體重增加,而且沒有酒癮藥癮及精神疾病等。


這個健保給付條件的設定是怎麼來的呢?其實這是距今將近30年前的美國國衛院的減重代謝手術的共識與建議!(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的概念…)雖然相當過時,但這就是目前的健保給付條件。
隨著對體重控制及糖尿病等疾病的認識與手術的發展,近30年來有非常多更新更強力的研究,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適合接受減重代謝手術。


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減重代謝手術組織—IFSO, 世界減重代謝手術聯盟—在2016年8月發表了一份對於減重代謝手術的角色的聲明。依據當時各個醫學研究的結果告訴我們:BMI 30以上的人,接受減重代謝手術後,無論是對於血糖的控制、心血管/腦血管疾病的減低(心肌梗塞、中風等)、以及死亡風險的下降,都有明顯的好處。


同樣在2016年,第二屆世界糖尿病手術高峰會(2nd Diabetes Surgery Summit, DSS-II)也發表一份共識聲明:亞洲糖尿病患者,如果同時有體重及血糖控制不良的問題,建議BMI 27.5以上,就可以接受減重/代謝手術,同時治療血糖與體重。


至於BMI不到27.5的人呢?依據台灣標準,BMI 24以上就是過重或肥胖了,因此有些人還是希望可以藉由減重手術來讓體重更有效率地下降。
我們只能說依目前的健康指引,BMI小於27.5的人接受手術,可能對於減重有所幫助;但是對長期的健康維持,還無法確定是否一定有好處。因此,想要接受手術的人,可能要謹慎評估手術所帶來的可能好處以及可能的風險。



總結:


BMI 35是目前健保可以給付的最低限度。
BMI 30以上接受減重代謝手術,對於長期的健康的維持,是有正面幫助的。
至於糖尿病病友則是BMI 27.5以上,就可以考慮接受手術來達到更好的血糖與體重的控制。


參考資料:
健保署-外科審查注意事項
1991 美國國衛院共識聲明
2016 世界減重代謝手術聯盟聲明
2016 第二屆糖尿病手術高峰會